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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际商务作为一个新兴的朝阳学科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但我们对国际商务这一专业还缺乏清晰的认知。本文通过对国际商务的学科内涵、学科发展情况的介绍及其与国际贸易学科之间的比较以及对国际商务学术期刊、学术协会等资源的简要介绍,使业界能比较清晰地把握国际商务学科的内涵与边界,帮助业界相对快速有效地掌握国际商务的最新学术动态及相关的学术资源。
摘要:本文在对2002-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和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匹配基础上,分位数回归研究表明:道路和电信基础设施对于企业效率影响为负,中等教育基础设施对企业具有正向作用,而高等教育基础设施仅对中等效率企业具有正向影响,医疗基础设施仅对高效率企业具有正向促进作用。此外,按企业所有制分类的稳健性检验发现:道路、电信、教育和医疗基础设施对不同性质和不同效率水平的企业生产效率的促进作用存在较大差异。本文的政策含义是,加强民生基础设施的投资、优化基础设施投资结构有助于企业效率的提升,且企业自身效率的提升和企业所有制结构的改善也有助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边际促进作用。
摘要:本文首次利用498个4位代码的细分行业数据研究汇率调整对中国制造业就业的影响。在扩展汇率调整对就业市场影响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础上,本文探讨了人民币实际汇率调整从要素密集度对中国城市制造业就业市场的传导渠道及其影响因素;并通过1998-2007年工业企业数据以及海关贸易数据构建人民币在行业层面的实际有效汇率指数,发现人民币实际汇率调整会对中国城市行业就业市场产生显著且重要的影响。研究表明:初级产品和劳动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实际汇率调整对就业影响估计的显著性明显高于技术密集型行业,3类行业的就业弹性分别为0.423、0.327、0.309;相对私营行业而言,外商投资行业的净就业水平对于实际汇率调整更为敏感。
摘要: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比重相对较低。农产品生产的要素密集型特征、需求价格的弹性特征以及部分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的默会性特征均会对农产品参与全球价值链产生影响;贸易壁垒、质量安全以及信息不对称等桎梏严重制约着农产品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机会和有效性;可以从明确定位、有序渐次提升价值链存在层次、灵活选择价值链驱动模式以及其他技术和组织层面考虑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有效性。
摘要:中国PPP项目进入爆发式增长期,PPP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PPP法律问题的关注。PPP项目融资是有别于传统抵押融资、担保融资的新型融资模式。本文以英国PPP/PFI项目融资法律和相关政策的发展、演进为视角,重点关注其中的融资法律问题,进而为中国完善PPP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摘要:根据澳大利亚《1901海关法》和〈〈2015海关(国际义务)规则》,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可以针对6种规避行为进行反规避调查:在澳大利亚组装零部件、在第三国组装零部件、通过一个或者多个第三国出口涉案产品、出口商之间约定、逃避关税预期效果和轻微改变产品出口到澳大利亚,其中“逃避关税预期效果”是澳大利亚法律中特有的。澳大利亚自2013年反规避调查法律生效以来已经发起了5起反规避调查,其中有3起针对中国的产品。反规避调查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澳大利亚保护本国产业新的利剑,作为澳大利亚最大贸易伙伴的中国必须深入理解澳大利亚的反规避调查法律,结合实践研究对策,时刻警惕并积极应对澳大利亚反规避调查。
摘要:发展中国家是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的主要来源国。现实中,孔子学院具有增进中外理解信任和提供信息平台的功能,可以促进中外工程承包业务的开展;而其对外人才培养的功能,会提升所在国的建设能力,对中外工程承包具有抑制作用。本文以35个发展中国家为样本,通过建立面板回归方程,实证分析孔子学院对中国对外工程承包的影响。分析表明:孔子学院的建立显著减少了中国对所在国的工程承包金额;所在国的人口数量、政局稳定性以及与中国的贸易关系会对中国对外工程承包产生显著而积极的影响;所在国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呈正二次项关系。中国应致力于提升对外工程承包的技术含量,加大融资支持,并进一步发挥孔子学院的信息平台功能,以更好地促进中国对外工程承包产业的发展。
摘要:平安公司诉比利时案仲裁庭最终以无管辖权为由裁决不予受理。关于管辖权的认定,主要围绕2009年中国与比利时一卢森堡的双边投资协定是否可适用其生效之前的争议展开。仲裁庭先后从条约的解释原则、非溯及既往原则、在先案例和替代性BIT展开,再结合本案,探讨该协定的属时管辖权问题,最后以该协定的众多条款均不能证明其可适用于生效前发生的争议为由,裁决仲裁庭对本案无管辖权。看似有理有据,但在分析过程中逻辑并不严谨,对该协定第8条第(1)款、第(2)款及第10条第(2)款的真实含义也并未作深入探究。其实,该协定能够适用于其生效前已完成通知但尚未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争议才是更合理的解释。
摘要:丁伟教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担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系主任。2003年起从事上海地方立法工作,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立法研究所所长。1992年10月至1993年10月,经国家公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
摘要:2016年4月18日上午,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常务副院长、商务部政策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洛林教授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图文信息楼526报告厅作题为“关于‘一带一路’的若干问题”的专题讲座。讲座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徐永林教授主持,全校300多名师生到场聆听。国际经贸学院院长黄建忠教授代表学院对王洛林教授的到访和讲座表示衷心的感谢。